說實話,
看到老師在自己班上分享 Shared Piano 時內心是高興的;
真心覺得老師給了家裡沒鋼琴的孩子,一個認識鍵盤的機會,
了解 Chrome Music Lab 這個平台,
學生手邊除了直笛外,就會多了隨手可得的線上“樂器”,
也能體驗用電腦鍵盤彈奏出自己喜歡旋律樂趣的機會。
分享在部落格中的訊息就是希望可以推廣給更多人,
歡迎老師使用都沒問題。
但如果用了部落格中的照片或者是相關資源,
卻說成是自己的就......
影片中老師說:
「最後讓我來分享一下老師的創作,我要彈奏的是..... ,
那我有把 我們的 Shared Piano 設定為......,我彈的是 F 大調......」。
可能老師不知道部落格中連結是誰彈的,
其實老師可以說,分享一段在松禧老師部落格中分享的歌曲連結。
這樣是不是比較好呢?